岗位职责
家庭食堂 早餐10人以下,米粉面条或自制其他早餐食品,中、晚餐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,三菜一汤,一日三餐早、中、晚; 适用期3天内双方不满意也发劳动工资和单返车费,双方自愿后试用期2个月,2个月后在原劳动报酬上追加劳动报酬500元; 2个月期满双方满意签订合同,签约期暂1年后可续签。 有厨师资格证,热爱本职岗位,男女不限,55岁以下身体健康(凭有效体检证明),饭菜口味好,即是大师傅会配菜、会炒菜,还会乐意搞好厨房卫生;能做面食类师傅更好待遇再谈,无不良嗜好(不抽烟、喝酒、吃槟榔)早餐优先。本公司厨房基本设施全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。
任职要求
联系方式:申请职位后可见
企业位置:长沙黄花镇工业园23号内(扬帆路与三丰路十字路交汇处)